日媒:东京电力公司前会长去世,福岛核泄漏事故时在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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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海淀通报四起违规组织线下学科培训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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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讯(记者慕宏举)近日,新京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。该案中,乙某因与同学甲某发生摩擦,在朋友圈传播辱骂甲某的文字,甲某得知后起诉对方要求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等获法院支持。甲某和乙某为初中同班同学。在校期间,甲某撰写多张小纸条与其他同学传递交流。小纸条内容涉及乙某,且用语粗俗下流,小纸条已被班级老师没收。为发泄愤怒,乙某使用微信连续公开发布两条朋友圈。一条微信朋友圈内容为辱骂甲某的文字,下方有其他用户的评论及4个点赞;另一条微信朋友圈内容为乙某转发的一张照片,照片中是班级黑板上用红色笔书写的辱骂甲某的文字,下方有2个点赞、无评论。在涉诉前,乙某已主动删除两条微信朋友圈内容。甲某主张,乙某发布微信朋友圈的行为,侵害了其名誉权、健康权,要求乙某承担赔礼道歉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偿医疗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侵权责任。乙某认为,甲某有错在先,自己因愤怒和屈辱而发布朋友圈内容是正常反应和宣泄,不应过分苛责,不应承担侵权责任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。本案中,乙某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内容提及甲某姓名,内容存在多处低俗、侮辱性的言论。乙某发布涉案内容虽然事出有因,但在网络上公开发布不当言论宣泄内心情感,已超过了言论自由的合理范围,构成对甲某名誉权的侵害。最终,法院判决乙某应向甲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。对于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,因证据不足以证明甲某健康受损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,以及甲某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,法院判决不予支持。一审判决作出后,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,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。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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菊花展展区位于祈年殿院内祈年门南两侧广场,集中展示独本品种菊、大立菊、悬崖菊、盆景菊、什锦菊、造型菊等中国传统菊花品种。展区以祈年门为中,分为东西两个区域。西区以主题展棚为主,分别为“雀舞秋华织锦绣”“灯映寒菊耀福光”“满堂霜英唱吉祥”和“献瑞秋菊庆丰年”,展棚在布景设计中将不同品种、颜色各异的菊花与金鱼、孔雀、花瓶、果实等元素结合,展现菊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独特地位和象征意义,寄寓了国泰民安、风调雨顺的吉祥祝愿。
原本独株大立菊是天坛公园菊花栽培上的一大特色。天坛公园花卉中心菊花班班长李静说,为使其更具观赏价值,多年来在传承延续传统栽培技艺的基础上,天坛公园园艺师们不断探索与创新,几经改良,形成了今天的“满树繁花”半球形造型,这株大立菊需要菊艺匠人13个月的精细培护,还要有娴熟的造型裱扎技艺。值得一提的是,今年在大立菊的裱扎形式上也有创新,呈现出五角星、沙燕、心形等造型,让天坛菊花的“老粉”们眼前一亮。
东侧展区的四个专类展棚依次展出精品品种菊、大立菊、附桩盆景菊、什锦菊,展区内还摆放科普宣传展板,向游客详细介绍天坛菊花的栽培历史、菊花品种等,让游客在欣赏美景的同时,深入了解菊花文化。展览期间,天坛公园提供导赏服务,由专业园艺师、讲解员、志愿者共同组成导赏团队,在展览现场为市民游客提供菊花讲解、义务咨询等服务,让天坛赏菊之行文化味十足。